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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 我, 有自虐的傾向??

這就是我的刑具??


明明就是買來讓自己愛美用的,
結果, 今天, 它, 卻化身成為刑具...

因為它, 我的腳指背被掀起了一個圓約直徑3mm的一層皮......
真的, 痛啊!!!
因為太痛了, 所以我在辦公室就換上了目前我的最愛convers的帆布鞋.....
不過下班, 走在路上就還是要有整體的造形,
再痛, 還是要把它穿在鞋上,
再痛, 還是要美美的
再痛, 還是要優雅的
再痛, 還是要笑容可掬的, 走完那小小一段的"天堂路"

我還會再一次的踩上它嗎?
等那天我忘了今天的3mm的痛, 
我會再踩上它, 
等那天我想狠狠的痛他一下的時候,
我會再踩上它,

我有自虐傾向嗎??
我想, 有的...

愛美的人....多少都有點自虐的傾向吧!!

我想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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